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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塑令”能限住小超市便利店吗?记者暗访 北晚新视觉
来源:米乐体育官方在线平台    发布时间:2023-10-13 20:43:14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从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限塑令”再次重申。

  记者走访发现,很多大型商场、大超市早已将“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落到实处。但一些流动商贩较多的菜市场、街头小超市、便利店甚至便民菜摊却往往最容易“掉链子”,有的商家还坦承:平时都是免费提供,一到有人来检查时,塑料袋就收费了。

  位于顺义区裕龙三街与顺康路交叉口的鑫绿都中菜联盟是一处综合型菜市场,售卖的商品包括果蔬、肉蛋、粮油、水产、副食等,品类繁多。记者来到这里探访时发现,虽然市场已着手垃圾分类,大门外的停车场一侧摆着一溜绿、灰、蓝分类垃圾桶,但市场内的塑料袋有偿提供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在一处菜摊前,见有顾客询问菜价,摊主一边搭话,一边主动递上了一个塑料袋。记者观察发现,这处菜摊并没有像以往那样把塑料袋成沓的挂在外侧,供顾客随意取用,而是顾客挑好菜递给摊主,摊主在称重的同时直接装袋。不一会儿,这位顾客挑好了三四样蔬菜,每一样都单独装在了一个塑料袋里,可直到付完钱,摊主也没有提示塑料袋需要收费,最终也没有向这位顾客收取塑料袋的费用。可就在这位顾客离开前,因为觉得手上的袋子太多不方便拿,想向摊主多要一个大塑料袋,这次,摊主却明确说:“大的收费,5毛一个,要吗?”

  随后,记者通过购物也拿到了两个不同的塑料袋,对比之后发现,两个塑料袋外都注明了食品专用的字样,且印刷了塑料袋的尺寸、厚度、生产厂商名称及地址。不同的是,小塑料袋外明确标注着“塑料购物袋”,大的则标注着“食品袋”,还提示了建议零售价0.50元。

  其实,自5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那为什么同样厚度的两种塑料袋还会一种收费一种不收费?市场里一位水果摊主解答了疑惑。这位摊主和记者说,其实两种塑料袋按要求都是需要收费的,但实际上还做不到,“有的客人买四五样东西,不可能每装一样就跟人家要一个袋子的钱吧,所以现在要是上头有人来检查,我们就收费,不检查的时候还和以前一样,就不要袋儿钱了。”这位摊主还说,即便有些时候想“省”几个塑料袋也不太容易,“来买东西的一般不拿袋儿,要是买点儿草莓、葡萄、桑葚这种怕压的,肯定得单装,不可能跟苹果、梨装一个袋儿里呀。”

  记者随后也在市场里观察了一圈,发现自备环保购物袋的人不多,大多数人还是用商家提供的塑料袋。

  位于白石桥地铁站旁的肥桃生活广场,是个集购物、餐饮、药店等多家店铺于一体的小型购物中心。

  在地下一层一家名为“鑫康济堂”的药店内,穿着白大褂的销售人员特意在收银台电脑屏幕背面贴上了A4纸打印的塑料袋收费标准,“大袋0.2元/个,小袋0.1元/个”。购买了几盒药品后,记者假装没有注意到告示,顺口说:“帮忙装个袋。”

  购物中心中所有店铺都开始对塑料购物袋严格收费了吗?记者发现,像是物美超市、屈臣氏等店铺,早已严格实行塑料购物袋收费政策,但购物中心内仍有一些小店的塑料购物袋不光免费,还主动提供。

  临近午餐饭点,购物中心内的阿甘锅盔店进入了销售高峰期。店主手脚麻利地将一个个刚出炉的锅盔塞进纸质的包装袋内,随手又抖落开一个带有提手、没有印制任何字迹的塑料购物袋,将套好纸质包装的锅盔装进带提手的塑料购物袋里递给顾客。记者发现,锅盔店提供的免费塑料购物袋,比药店的收费塑料袋尺寸还要大不少。

  附近鹿角巷奶茶店的塑料购物袋显得精致不少,袋体上特意印制了店铺的店名和LOGO,袋子也更加厚实耐用。“打包带走。”听完记者的购物需求,店主二话没说,直接将奶茶套好袋递了过来。

  “老板,有袋吗,装点冰棍。”见到有顾客上门,店主热情地指引着记者来到水果货架前,只见货架上用皮筋绑着两大摞塑料袋。“随便拿。”店主大方地招呼。

  在店内逗留了一会,记者看出,来购物的附近居民“自取”塑料袋时十分随意。买盒草莓装个袋、抓把樱桃装个袋、买俩西红柿装个袋、买瓶饮料都得再拿个袋装上,有时一个人就能拎走7、8袋东西。但店主似乎毫不在意,结账时并没有额外加收塑料购物袋的费用。

  在西外大街路边的一家京东便利店,记者也遇到了相似的情况。店铺内的免费塑料购物袋挂在蔬菜、水果的货架上,敞开供顾客取用。店内并未发现任何与塑料袋收费相关的标识,只有墙上贴着一张“节约用袋”的提示语。

  疫情期间,为了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买到新鲜蔬果,自2月18日起,海淀区甘家口街道新街社区联合辖区超市,将新街社区紫竹院南路20号院门口的春风书屋临时改为便民“抗疫提货点”。

  记者在现场看到,书屋门口的小空地上,用长条桌拼起了临时的蔬果销售摊位,身穿统一蓝色马甲的工作人员正忙着为围在摊位旁的顾客挑菜、称重。而称好重量的蔬菜、水果,则分门别类塞进不同大小的塑料袋中,最后,工作人员还贴心地将一袋袋打包好的蔬果归拢,统一装进超大号的塑料购物袋中。

  “要点什么?”看到记者拿起一盒草莓,工作人员立刻结果草莓,主动塞进一个塑料袋后,才递给记者。结账时,记者发现,工作人员并没有收取塑料购物袋的费用,袋子属于“免费提供”。

  塑料袋因为难降解,已成为环境治理的重点难点。禁止免费提供,就是想以此推动全社会减少对塑料袋的使用,养成低碳环保生活习惯。

  按照从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禁止在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记者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一旦违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之外,还将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从5月1日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开始对部分商品零售市场开展“一日两巡”,宝华里菜市场、兆军盛菜市场、朝内南小街菜市场等多处老牌菜市场在检查中均未发现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的情况。市民如发现有违规使用塑料袋的问题,可随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已有4个多月,记者走访部分菜市场、小菜店、便利店发现,尽管店内按照新规张贴着“限塑令”的通知,但实际上,原本该收费提供的塑料袋还在敞开免费供应。 线下商超 塑料袋免费供应 5月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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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5月1日起,本市将重点在农贸市场、便利店、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为期3个月的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资料图,李嘉 摄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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