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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被禁用首月部分商家仍打“擦边球”?福田监管局反馈来了!
来源:米乐体育官方在线平台    发布时间:2023-12-22 01:51:12

  (记者 朱佳若)在农贸市场里,打灯销售自家的生鲜、农副产品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这种灯行业内叫“生鲜灯”。常到市场买菜的市民,对于“生鲜灯”不会陌生。“生鲜灯”照射下的鲜肉、海鲜等生鲜食品显得格外新鲜红润。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近日,有网民在某平台发文称,福田区莲花街道梅富村多家超市仍在使用“生鲜灯”。深圳新闻网记者走进梅富村各大小超市进行实地探访。

  记者探访了梅富村多家生鲜超市,无论户外或室内光线是否充足,大多数肉菜摊主还会打灯照亮自家的产品,但并未发现有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在走访中,记者看出有商家存在自制“生鲜灯”打“擦边球”的情况,生鲜超市使用红色塑料袋套住照明灯,这样一来,打出的灯光也可以发出淡红色,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有类似“生鲜灯”的效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执法,并要求商家摘除红色塑料袋。

  “国家规定从12月1日开始就不让用了,换成这种白炽灯,猪肉看着确实没那么好看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执法人员与商家现场沟通过程中,商家认为新换的LED灯色温过白,顾客会认为灯光太强,过于耀眼。于是,商家就在白炽灯上套了个红色塑料袋,一方面为了阻挡光线,一方面也还是为了让猪肉等肉品看起来更好看。

  当商家拆除红色塑料袋后,记者看到,在新国标市场灯的照射下,鲜肉颜色是自然的。一位消费者表示:“灯光的颜色会对肉质视觉上产生一点效果,白灯的话会看起来差很多,但是更加真实。”

  “在灯光上加红色塑料袋是不允许的,也不符合法律和法规要求。对于发现仍然使用明显改变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灯具的商户,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于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对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针对福田区部分超市任旧存在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生鲜灯”的情况,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下一步会专门针对城中村市场的薄弱环节,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等举措,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自查整改照明设施,推动行业自律、商家守法经营,让食物回归本来面貌,让广大市民明明白白消费。

  如广大市民网友发现有相关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或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或通过深圳新闻网—问圳栏目进行反馈,深圳新闻网记者将第一时间进行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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