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8月16日音讯(记者 蒙健)8月16日,记者从海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得悉,在近期的禁塑法律举动中,法律人员对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美兰鑫港归纳农贸商场查看时,3家货摊因在运营中运用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袋,被别离予以立案处分。
据介绍,7月17日,海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法律人员依法对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美兰鑫港归纳农贸商场进行全方位查看,发现肉区064的海口美兰某月猪肉摊、王某银蔬菜摊、某光蔬菜摊的运营者在运营过程中,向购物者供给运用一次性不行降解背心式(PP)塑料袋。
经法律人员别离对海口美兰某月猪肉摊、王某银蔬菜摊、某光蔬菜摊的运营者查询了解,其在运营傍边涉嫌供给运用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均是从网上购进的,没有进货单据,都是用于顾客在该货摊购物时免费供给运用,并没有出售,也没有存货。
海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确定,上述3家货摊在运营中运用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日用塑料制品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制止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规则》的规则,别离对3家货摊予以处分款2000元,没收一次性不行降解背心式(PP)塑料袋共69个。